沒有孩子撫養權的父母應承擔哪些責任?

沒有孩子撫養權的父母應承擔哪些責任?

到目前爲止,全國的綜合離婚率達到30%左右,這是一個相當高的比例。離婚,除了財產的分割問題,還有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無數的離婚夫妻爲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而鬧上法庭。對於那些沒有孩子撫養權的父親或者母親,他們應當肩負哪些責任和義務?下面小編就簡單的和大家聊一聊。

一、沒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一)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權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並不會因爲父母的離婚而解除,在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週或雙週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視權明顯影響孩子的成長健康,或十週歲以下的兒童明確不願被另一方探視,可另行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暫時中止另一方的探視權。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

次數規定

一般以協商爲主,雙方本着實際方便的原則來定,不能太多。具體方式在離婚時由你們雙方約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法院會判決。

一般每個月兩、三次,情況不一樣,法院的判決會不一樣。沒有次數的法律規定。

(二)孩子撫養費的承擔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二、沒有孩子撫養權帶走孩子犯法嗎?

(1)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強行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透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2)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即使夫妻雙方離婚,在法律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並不會因此消除,瞭解一些關於子女撫養權的知識,是相當必要的。父母不論是否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都應該關心孩子的成長。沒有孩子撫養權的爸爸或者媽媽,不意味着就不用承擔照顧和愛護孩子的責任,理應按照離婚協議,定期探望孩子,支付孩子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