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認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如何確認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確認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
1、父母在社會上公開承認。
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證處做公證證明。
3、戶籍登記,這就是人們通常說的去派出所上戶口。在戶籍冊中載明其生身父母。
4、有直接證據證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誰。比如,書信、、音像材料等載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關係。當生父或生母拒絕承認親子關係時,可以透過的方法確認其生父母。親子鑑定是運用高科技手段,透過對比遺傳基因來確認血緣關係的一種手段,準確率很高,已爲我國法律所承認,併爲司法實踐所廣泛應用。
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爲有輕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各地法律定義有別),其生父生母無婚姻關係的子女。由於法律上對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護程度有別,故有區分的實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0條規定: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