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司法實踐來看,在北京、上海法院涉及撫養費的判決中75%以上的撫養費數額都低於每月2000元。2016年,北京地區一審判決撫養費每月1500元左右最爲常見。一般來說,即使支付撫養費一方每月收入數萬元,法院一般判決撫養費也僅爲每月4000元,最高不會超過每月8000元。例如著名演員張某的非婚生子索要鉅額撫養費,法院最終也僅判決每月8000元。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