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成年學生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費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成年子女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是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費。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爲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離異,成年學生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