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歲以下的孩子男方有撫養權麼?

兩歲以下的孩子男方有撫養權麼?

一、兩歲以下孩子男方有撫養權麼?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比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糾紛怎麼處理?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於子女隨哪方生活。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在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願。但是這並不是說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對於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後,在解決孩子撫養權上面有專門的司法解釋可以參考。如果孩子在兩歲以下,通常是女方撫養。但是也不是絕對情況。如果女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或者患上嚴重疾病不利於撫養的,及時孩子還小,男方也可以爭取到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