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了孩子撫養權歸誰?

老公死了孩子撫養權歸誰?


老公死了孩子撫養權歸誰,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法院子女是父母應當盡的義務,一方去世,另一方應當承擔撫養義務,如果父母情況特殊,一方沒有能力撫養子女,按照順序,應當由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姨舅等順序承擔撫養義務,兩週歲以下孩子,一般應當跟隨母親生活。

1、撫養孩子是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當父親去世後,撫養權應當歸母親;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孩子不足兩週歲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週歲以上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爲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綜上所述,老公死了孩子撫養權歸誰,應由母親撫養或者根據《民法典》規定按照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以上即爲小編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請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