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訴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管轄在哪一邊?

向法院起訴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管轄在哪一邊?

一、向法院起訴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管轄在哪一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條和第5條規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訴訟法》第36條和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普通程序爲15天)提出;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所以由上述可知,因非婚生子女撫養費需要訴訟的,可以向被告的住所地提起,如果被告的經常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相關法律規定: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爲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二、非婚生子的撫養權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中國《民法典》規定,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民法典》第1084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1085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 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准許。

3.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准許。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非婚生子,雙方的關係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對於所生的子女是與其它的子女權力是同等的,如果在撫養權不能確定的時候,是可以透過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來進行解決,而對於法院的管轄是可以透過在當地諮詢來進行確認,因爲不同的情況作出的決定也會不一樣。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