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後怎麼要撫養權?

一、訴訟離婚後怎麼要撫養權?

訴訟離婚後怎麼要撫養權?

訴訟離婚後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要撫養權:

(一)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爲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爲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如果離婚的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爭議比較大,那麼我建議最好是委託律師辦理的,避免雙方碰面會起糾紛對孩子引起不好的影響,父母離婚已是一種傷害,再因爲撫養權的爭奪而吵架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

(二)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三)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四)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那麼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五)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於撫養小孩。

(六)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七)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八)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對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處理?

對方不給撫養費不按協議透過法院訴訟,要求強制執行,在另一方有固定單位和不動產比較好操作。固定工作能夠綁定其薪水卡按月支付。作爲老賴,訴訟申請限制高消費令。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中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義,去法院起訴,要求一方按照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給付撫養費。

(一)離婚後一方不按離婚協議支付撫養費的,原撫養協議已經法院確認的,或者是起訴離婚後法院判決離婚的,可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如果是在民政局辦理的離婚登記,可到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法院判決後拒不支付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對方不給撫養費的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是直接起訴對方,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如果要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話,一定要收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