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監護人去世怎麼辦?

小孩監護人去世怎麼辦?

小孩在未成年之前,是由父母作爲法定監護人的,照顧和撫養小孩成長。父母作爲監護人,要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孩子出現問題,父母會被問責。在一些交通事故中,父母雙方都死亡,就留下了可憐的孩子。那麼,小孩監護人去世怎麼辦?下面小編簡單介紹下有關知識。

一、小孩的監護人去世怎麼辦?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爲目的。對被宣告爲無行爲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爲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爲法律行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監護人在行使財產管理權時,得爲被監護人的利益而使用或處分,但對不動產的處分,在許多國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嚴加限制的。爲了防止監護人利用監護關係侵害被監護人的權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監護人不得接受被監護人的財產。有的國家在法律上還特設監護監督人,以保證監護人依法履行其職責,在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利害有衝突時保護後者的權益,並設有監護法院等專門機構。

綜上所述,因爲家庭出現重大變故,導致父母雙方去世的,小孩就成爲了孤兒。按照法律規定,小孩監護人去世怎後,爺爺奶奶、父母的哥哥姐姐及村委會都可以成爲監護人。同樣,在單親家庭中,監護人不夠格的話,法院可以終止其監護權利,指定其他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