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的給付種類有哪些

撫養費的給付種類有哪些

父母要是離婚或解除同居關係的話,此時對於沒有獲得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來講,需要支付子女一定的撫養費。那麼撫養費的給付種類有哪些呢?也就是支付撫養費的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您解答吧。

一、支付撫養費的方式有哪些

(一)一次性給付

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爲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爲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爲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爲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

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如果上述理由發生以後,不撫養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一方承擔,顯然不太公平。當然,無論生活費、教育費都應從實際出發,對於涉及數目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將由決定的一方個人承擔。現在較爲突出的是擇校費。如農村孩子送到貴族學校學習。一次性要交五萬、十萬元,都應由雙方協商費用如何承擔。

至於減少與免除子女撫育費,主要是針對供養人的給付能力降低和經濟收入減少;或子女雖未滿18週歲但已有勞動收入,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所需這些情形。由於目前在實踐中,一次性支付較多,所以撫養費的變更一般都以增加的佔絕大多數。

二、子女撫養費怎麼給

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到成年的義務。但夫妻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可以達成協議,如達不成協議則由法院判決:

撫養費應由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組成。離婚的當事人最關心的子女撫養費的數目問題。這不僅關係到子女日後能否健康成長,也關係到撫養孩子一方自己的生活質量。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

(一)子女實際需要;

(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三)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由於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裏,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於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發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3、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如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爲準線。

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次性支付或定期支付,當然也可以以物折抵。但無論是怎樣的情況下,都不能免除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