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監護人證明是什麼格式

關於監護人證明是什麼格式

一、關於監護人證明是什麼格式?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的法定監護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監護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監護人證明書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

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依次選擇監護人) 。

二、監護人證明書包括哪兩種?

1、法定監護人證明

應該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開。需要帶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其複印件。

民法通則第16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2、指定監護人證明

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可以將民法通則關於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的規定視爲指定監護人的順序。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後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徵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被指定人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做出維持或者撤銷指定監護人的判決。如果判決是撤銷原指定的,可以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此類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進行審理。在人民法院做出判決前的監護責任,一般應當按照指定監護人的順序,由有監護資格的人承擔。

對於派出所或者是居委會的這些工作人員來說,監護人證明是很簡單的,不過給當事人出具監護人證明的前提是必須有戶口本,或者是其他的有效材料證明確實是監護關係的。監護人只需要到派出所去把監護人證明辦理好了就行了,證明書的格式不需要自己擔心的,派出所開具的監護人證明就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