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權有沒有共同撫養權?

一、離婚孩子撫養權有沒有共同撫養權?

離婚孩子撫養權有沒有共同撫養權?

雙方離婚後,在不影響孩子生活的情況下,可以協商輪流撫養。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孩子本來就是父母一起撫養,兩位都還是孩子撫養人和監護人。只是一方作爲直接撫養人和孩子一起生活,另一方不和孩子一起生活需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用。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協議公證流程是什麼?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爲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綜上所述,如果雙方都想要撫養孩子,並且家庭條件都差不多的話,是可以共同進行撫養的,需要雙方在協商一致之後簽訂撫養的協議,可以一方撫養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