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到什麼時候?

雙方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到什麼時候?

一、雙方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到什麼時候?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歲爲止。十六歲以上不滿十八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換句話說,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歲時止。子女年滿18歲仍不能獨立生活,確實需要父母給付必要生活費、教育費的,應另行起訴,法院會視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二、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包括: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係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孩子的撫養權也可以歸一方,也可以歸雙方共同進行撫養。但無論是怎樣的形式,都需要進行給予一定的撫養費。但撫養費一般就給到孩子成年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