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應給到什麼時候?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應給到什麼時候?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應給到什麼時候?

撫養費主要是父母離婚後對未成年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的體現,所以撫養費原則上的給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

1、原則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爲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撫養費,這也是爲了合理維護子女的利益。畢竟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纔剛上大學,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時候離婚,按當時生活水平確定的撫養費不可能滿足大學學習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體殘疾或者自閉症,可能一生都無法獨立生活,這種情況更不能因爲其成年就終止支付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撫養費有些家庭給的多,而有些家庭給的少,所以法律上也並未就撫養費的給付標準作出一個統一的規定,一般都是要結合家庭的情況作進一步確定的。當然,在之後若是實際情況有發生變化的話,那相應的也是可以增加或者減少撫養費的給付金額。所以,並不是一開始確定了撫養費數額,後面就一直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