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變更撫養權民政局需要去嗎

夫妻協議變更撫養權民政局需要去嗎

現今社會,離婚已不是罕見的事。據不完全統計,如今社會離婚率高達百分之五十。所以伴隨離婚案件的發生,其他民事案件也隨着發生。如果有孩子的離婚父母,最關心的就是孩子撫養權問題。那麼小編今天針對夫妻協議變更撫養權民政局還需要去嗎一問爲大家介紹一下。

變更撫養權,需要到民政局嗎?

雙方籤協議即可,不用到民政局。

只要協商一致,簽訂撫養權變更協議即可,不需要去民政局備案。但是要變更戶籍登記要進行《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公證

在男女雙方意見一致的情況下,相較於到法院起訴需要走的法律程序,變更撫養權最快的方法無疑是雙方協議變更。由於戶籍管理部門在辦理戶口遷移時對提交的材料審查十分嚴格,不認可單獨的《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因此需要辦理《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公證。辦理子女撫養權變更公證,只需要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制定《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然後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即可。雙方只要拿着《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公證書到戶籍管理處即可辦理戶口遷移了。

而當一方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而另一方不同意時,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即可。

變更撫養權的方式:

(一)協議變更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後,父母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法律准許當事人作出協議變更。總之,在出現需要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時,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協商,透過交流達成一直意見,直接變更子女撫養權。

(二)訴訟變更

夫妻走上離婚道路,往往是各種矛盾激化導致的最終結果。因此,很多時候,讓離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氣和地談事情,並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是難上加難的事情。因此,但撫養方出現各種問題不再適合撫養孩子時,如果離婚夫妻無法透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可以同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

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透過以上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瞭解到,離婚夫妻雙方協議變更撫養權民政局是不用去的,但變更戶籍登記是要到民政局進行《子女撫養權變更協議》公證。爲了孩子的美好將來,請妥善處理好撫養權變更事宜。如果各位想進一步瞭解的,可以登入我們本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