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18歲了要回父親以前的撫養費可以嗎?

小孩18歲了要回父親以前的撫養費可以嗎?

一、小孩18歲了要回父親以前的撫養費可以嗎?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現在子女成年了,即便以前對方未支付撫養費,子女也不能再主張撫養費了。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十八週歲。一般情況下,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子女已成年,不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等法律規定的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的未成年人。同時,撫養費屬於未成年人的生活費,成年人也不能追索以前的撫養費。

二、撫養費變更的情形有哪些?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爲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三、撫養費的數額怎麼確定?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計算。

綜上所述,父母離婚的話,有一方要承擔支付撫養費義務,如果是父親支付,在離婚協議書中會明確好數額及支付方式。有拖欠的話,小孩年滿18週歲後也不能索要,這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在未成年之前,其都可以透過監護人去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