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年滿18歲父母可以不撫養嗎?

要是子女還小,那此時父母自然應當進行撫養,不然很有可能導致子女死亡。但要是子女已經成長到了18週歲的,在這樣的情況下父母可以不撫養了嗎?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這樣的情況,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子女年滿18歲父母可以不撫養嗎。

子女年滿18歲父母可以不撫養嗎?

一、子女年滿18歲父母可以不撫養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父母撫養孩子的義務截止到孩子十八週歲。一般情況下,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孩子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父母已無法定支付的義務。

最高院的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孩子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對於非因以上的情況,父母對於十八歲以上的孩子,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

二、子女撫養費包括哪些

子女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爲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爲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爲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但要是子女成年之後有特殊情況,而此時父母又有繼續撫養的能力,那父母還是要繼續撫養的。這些特殊情況就包括子女屬於殘疾人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子女尚在讀書沒有經濟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