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沒有能力支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沒有能力支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多夫妻在離婚時最主要的可能會涉及離婚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夫妻在離婚時都是協商解決的,如果協商成的話就不用再由人民法院進行解決。子女的撫養權不管判給誰,另一方都應當支付撫養費,那麼離婚後沒有能力支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呢?本文小編將針對這個問題爲大家整理內容。

一、離婚後沒有能力支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

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二、離婚後不支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所以,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一是夫妻雙方協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

另外,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願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裏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法院,讓法院重新裁定,強迫執行;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裏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現實中,對於沒有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需要在離婚後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但要是在離婚後不支付孩子撫養費的話,那麼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按時、足額支付孩子撫養費。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離婚後,一方拿到撫養權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當承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離婚後沒有能力支付孩子撫養費怎麼辦,子女具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根據孩子所需要,父母的生活水平和經濟收入進行確定。如果沒有具體的收入,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