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能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撫養費需要支付到何時?

沒能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撫養費需要支付到何時?

離婚過程中最容易產生糾紛的問題就是財產問題和孩子撫養權問題,其中撫養權問題分配好之後,對方還需要按月給予孩子的撫養費,一般撫養費的具體金額都是雙方協商確定的,如果無法協商的話法院也會給予判決,但是後續可能會出現無法給予撫養費的情況,那沒能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呢?

沒能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

支付撫養費是離婚後沒有孩子撫養權一方需要做的事情,一般撫養費都是透過協商決定,但也可能出現後續出現意外沒有能力支付撫養費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應該及時和對方進行溝通協商,相信都可以諒解,但如果是自身有勞動能力的,可能會涉及到對方上訴強制要求給予撫養費的情況。

子女撫養費應支付到何時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1條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從這裏的規定理解,即使孩子已經成年滿18週歲,但是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父母仍然有撫養義務,但是高中以上學歷,比如在大學就讀,父母則沒有法定撫養義務。

支付撫養費是作爲父母的義務,既然我們選擇讓他來到世上,我們就應該做到自己應該盡的責任,讓他能夠好好的成長,當然,沒有獲得撫養權也不用難過,因爲撫養權的判決一般是適合孩子生長的環境,如果後續出現問題的話,我們也是可以進行變更的,還有就是如果出現沒能力支付撫養費怎麼辦這樣的問題,一定要及時和對方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