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撫養費被拘留多少次,支付不起撫養費怎麼辦?

拒付撫養費被拘留多少次,支付不起撫養費怎麼辦?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即使離婚後對孩子也有撫養義務,尤其是未成年子女,需要定時向其支付撫養費。拒付撫養費可以分爲多種情況,如果是不願意支付且無撫養意識的情況,拒付撫養費被拘留多少次呢,還有就是支付不起撫養費怎麼辦?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一、拒付撫養費被拘留多少次?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司法拘留是被執行人無錢款支付或拒不交付的情況下才會適用。一般拘留爲15天,不會連續拘留。如長期拒不交付執行款,那麼有可能會再進行拘留一次,但一般拘留一次後被執行人仍未交付執行款的話,法院可能會中止執行。

二、支付不起撫養費怎麼辦?

向法院舉證證明你的收入水平,確實支付不起,可以要求變更撫養費標準。父或母一方請求減少、中止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應當舉證證明本人的生活境遇發生變化,無實際給付能力。撫養教育子女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但撫養費的實際給付,以其具有負擔能力爲前提。

根據司法經驗,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適當減少:

(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

(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又有撫養能力;

(3)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經濟來源的,則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需要注意的是,父或母減少或中止給付撫養費後,一旦恢復甚至超過原有的撫養能力,子女仍有權要求回覆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甚至要求增加撫養費。

三、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撫養費嗎?

可以。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也作出了相應規定。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如果離婚後一方不付撫養費,那麼另一方可以向一審法院申請,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一方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該當事人方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這說明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辦法:

1、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以上就是關於拒付撫養費被拘留多少次的全部內容。透過本文我們可以知道,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司法拘留是被執行人拒不交付的情況下才會適用。一般拘留時日爲15天,不會連續拘留,也就是說一般是拘留一次。如果支付困難可以申請變更撫養費標準,要舉證無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