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減少撫養費可以適當減少嗎?

收入減少撫養費可以適當減少嗎?

一、收入減少撫養費可以適當減少嗎?

收入減少撫養費可以適當減少,但是這需要經過擁有孩子撫養權一方的同意,而不能擅私自做主。收入減少可以同時減少撫養費,這符合申請減少撫養費的法定變更條件。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比如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都可以申請降低撫養費。

二、撫養費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撫養費數額的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需要支付孩子撫養費的一方在離婚時需要對這部分的內容進行詳細的約定,如果因爲收入減少不能按照原要求進行支付撫養費金額的,可以向發法院申請適當降低撫養費用,申請透過後方可執行;或者私下與對方進行協商,雙方在達成一致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執行的,否則擅自做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