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想要回撫養權可以嗎?

一、離婚之後想要回撫養權可以嗎?

離婚之後想要回撫養權可以嗎?

可以的,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法律規定,在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出現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情況或雙方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要求。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

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爲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麼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二、變更撫養權的情況有哪些?

變更子女撫養權,通常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出現以下情況時,一方要求由自己直接撫養孩子的,法院應當允許。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變更撫養權的方式包括哪些?

1、協議變更。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離婚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於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於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2、訴訟變更。雙方協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備案後,就可以變更撫養權了。但是如果對撫養權變更協商不一致產生爭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後,希望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況以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收入證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資、獎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紅收入等項。

夫妻雙方在離婚期間,確定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時,如果是孩子已經年滿十週歲或者是具備一定的思考能力的,就需要以孩子的意願爲主,如果是雙方在協商確定撫養權的歸屬之後無法確定其他的離婚相關方面的,就可以單獨向法院進行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