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如何要求變更撫養費?

男方如何要求變更撫養費?

現實中,不管男方屬於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還是支付撫養費的一方,其實在離婚之後都是可以要求變更撫養費數額的,而對撫養費的變更就分爲了增加撫養費和減少撫養費兩種情況。那作爲男方如何要求變更撫養費纔好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男方如何要求變更撫養費

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也就是說,隨着時間的推移,原先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上漲,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在這個時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就可以會根據以上情形來判斷了。

二、變更撫養費需要提供哪些證據

若要起訴變更撫養費,我們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相應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開銷增大的相關證據,比如生活消費增加的相關證據或者住院、上學的大額開銷的相關票據。

2、撫養人收入增加的相關證據,比如納稅證明、工資條等證據。只有透過上述證據,我們纔可以證明有變更撫養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變更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才能夠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援。

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未成年子女撫養費數額時,僅憑一面之詞是無法讓法官在判決中同意增加撫養費的,需要當事人提供一些證據表明確實需要增加撫養費數額才行,因此,收集變更撫養費的證據就顯得尤爲重要。

本站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現實中,對撫養費數額進行變更的,也是需要有合理的理由,並且此時也要拿出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才行,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出現不公平的情況,嚴重的甚至會損害到孩子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