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辦銀行卡需要監護人嗎

15歲辦銀行卡需要監護人嗎

一、15歲辦銀行卡需要監護人嗎?

15歲辦銀行卡需要監護人陪同,16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在銀行開戶,需要監護人陪同辦理,並且需要提供孩子跟監護人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如果孩子沒有身份證可以提供戶口本。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髮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後,爲其開立記名帳戶;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

銀行卡及其帳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二、監護人的職責有哪些?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以保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或精神病人的康復及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是爲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否則監護人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4)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對未成年人應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等方面的培養,約束被監護人的行爲,防止其實施不法行爲。

(5)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監護人作爲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爲被監護人取得民事權利,設定並履行民事義務。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被監護人可進行與其智力和精神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也應徵得監護人同意或由監護人代爲進行。

(6)代理監護人進行訴訟。當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有爭議時,由監護人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活動,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總的來說,未成年人在司法實踐中辦理銀行卡、身份證及相關證件的時候,一般都需要有監護人的陪同。15週歲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日常生活當中的一些民事法律行爲都可以由監護人代替實施,被監護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監護人也要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