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撫養權監護權怎麼判定

一、父母離婚撫養權監護權怎麼判定?

父母離婚撫養權監護權怎麼判定

父母離婚的,雙方都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撫養權的判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區別有哪些?

1、監護權重於撫養權,監護權是法定權,撫養權是協商或裁判授權。

2、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於親屬法中的身份權;撫養權問題,一般多作爲義務對待, 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於血親而產生。

3、有監護權並不代表有撫養權,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三、父母喪失監護權的情形有哪些?

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孩子,嚴重損害孩子身心健康的;

2、將孩子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孩子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6個月以上,導致孩子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着的;

4、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致使孩子處於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5、脅迫、誘騙、利用孩子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3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孩子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6、教唆、利用孩子實施違法犯罪行爲,情節惡劣的;

7、有其他嚴重侵害孩子合法權益行爲的。

撫養權跟監護權是不一樣的,喪失撫養權的一方不代表也會喪失監護權,在司法實踐中父母的一些行爲損害子女合法權益的,可以透過法定途徑剝奪父母的監護權,但是離婚的時候,即使沒有直接撫養孩子,也不代表不再是孩子的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