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監護人怎麼填寫監護人證明書?

一、單方面監護人怎麼填寫監護人證明書?

單方面監護人怎麼填寫監護人證明書?

直接寫上監護人的名字和被監護人的相關資訊就行。我國法律並無單方面監護人這個法律概念,實際操作中的單方面監護人其實就是要了解該孩子的父母是否離異,如果已經離異,那監護人就是填寫實質的撫養人即可。

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

如果父母健在,那麼監護人就是父母,這是規定的。如果父母不在或者精神有問題,那麼孩子的監護人是:

民法典》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監護人證明書格式

1、監護人證明書的格式 監護人證明書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週歲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 的法定監護人是 (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2)若被監護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可根據《民法典》第二七條規定依次選擇監護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所以如果是需要去填寫監護人的證明書,就直接寫上監護人和被監護人的姓名,與他們之間的關係就行,一般我國的未成年的監護人是他的父母,雙方就算是他的父母離異,那麼監護人依然是雙方不存在單方面的監護人。只是說如果他的確父母中有一方已經死亡,這時候纔有可能是單個的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