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方怎樣爭取孩子撫養權?

一、離婚後女方怎樣爭取孩子撫養權?

離婚後女方怎樣爭取孩子撫養權?

女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證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1、女方比男方生活條件好的證據;

2、女方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證據;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4、孩子願意跟女方生活。

二、女方爭取到撫養權的情形有哪些?

1、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爲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三、孩子撫養權歸男方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之後女方是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一般需要與男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是可以直接走訴訟的程序來進行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只有證據齊全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勝訴權利,孩子的撫養權才能歸屬於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