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監護人使小孩上學合法嗎?

一、委託監護人使小孩上學合法嗎?

委託監護人使小孩上學合法嗎?

委託監護人使小孩上學是合法的。委託監護可以是全權委任,也可以是限權委任。前者如父母將子女委託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將精神病人委託精神病院照料;後者如將子女委託給寄宿制學校、幼稚園等。委託監護不論是全權委託或限權委託,委託人仍要對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爲承擔民事責任,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只有在確有過錯時,才負擔連帶賠償責任。即法定或指定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因委託發生移轉,委託監護人只承擔過錯連帶賠償責任,其在盡到監護之責而無過錯時,被監護人之行爲如依法律仍須由監護人負責時,則由法定監護人承擔。

二、監護終止的情況有幾種?

監護終止的原因有以下幾種情形:

1、被監護人獲得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監護人或被監護人一方死亡。

3、監護人喪失了行爲能力。

4、監護人辭去監護。監護人有正當理由時,法律應允許其辭去監護,但這不適用與未成年人的父母。

5、監護人被撤銷監護人資格。

三、委託監護孩子惹禍誰承擔責任?

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自己孩子的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爲監護。因孩子侵害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首先由作爲監護人的父母承擔,雙方約定由被委託的一方承擔責任的,父母在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被委託的一方追償;如果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也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監護關係在實體法上和程序法上都具有法律後果。監護人往往是被監護人的法定代理人。被監護人完全無行爲能力的,由監護人代其進行民事活動。被監護人行爲能力受限制的,進行民事活動亦應由其監護人代理,或者徵得監護人的同意。在民事案件中,監護人是被監護人的訴訟代理人。

小孩上學可以由監護人辦理,也可以由監護人委託其他監護人進行代理辦理入學申請,必要時雙方還有必要簽署一份委託協議,協議中需要就各項問題均達成一種,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這樣可以更好的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