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復婚再離婚關於孩子撫養義務是誰的?

首先,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理解爲兩週歲以下的嬰幼兒,在一般情況下應當歸母親撫養。

離婚後復婚再離婚關於孩子撫養義務是誰的?

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隨父親生活。其次,二至十週歲的孩子,父母可以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後,十週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來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以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月收入總額的50%。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據上述規定,子女撫育費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所以如果夫妻雙方已經離婚,但是後面復婚之後又在離婚,那麼孩子的撫養義務依然是歸到夫妻雙方身上的,他們必須要支付孩子在成年以前的所有撫養費用,因爲孩子他的成長過程中需要的生活和醫療以及教育費用等等,都是需要他的親生父母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