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離婚只想要兒子撫養權怎麼爭取?

一、女離婚只想要兒子撫養權怎麼爭取?

女離婚只想要兒子撫養權怎麼爭取?

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要從對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在法庭上要講證據或者得到對方的認可。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撫養能力(收入、住房、經濟條件)、成長環境(有否與他人不正當關係、賭博等惡習)、健康因素(有否傳染病等)。一般情況而言,是否對子女有利均應從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慮,與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般沒有多大關係。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想要孩子撫養權需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有證據證明能爲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時,孩子還只是嬰兒的,那麼一般法院在裁定撫養權的歸屬時,就會判給女方,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確定之後,擁有孩子的撫養權的一方是不得拒絕另一方在覈合適的時間內探視孩子的,並且另一方必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不支付的,有扶養權的一方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