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孩子名義起訴撫養費.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以孩子名義起訴撫養費.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一、以孩子名義起訴撫養費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1、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以及複印件;

3、離婚證及其複印件;

4、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5、預交案件受理費。

二、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法定理由有什麼?

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三、撫養費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撫養義務的無條件性。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無條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無論父母經濟條件及負擔能力如何,也不論是否願意,均必須依法承擔撫養義務。即使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犧牲自己的事業發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須首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

2、撫養內容的複合性。即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涉及子女身心成長、發展的全過程,是全方位的撫養,所以撫養內容既包括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費用,爲子女健康成長和發展提供經濟保障;又包括提供子女教育、學習費用,保證子女充分享受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爲培養和提高子女的文化素質和生活技能創造條件。

3、撫養義務的長期性與持續性。從子女出生時開始,到子女達到成年年齡乃至具有獨立生活能力爲止,父母均應責無旁貸地承擔撫養義務。

綜上所述,離婚後一方沒有按照約定好的支付撫養費或者今後其拒絕撫養費增加的話,作爲親手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用孩子名義起訴到法院。因爲孩子是未成年人沒有民事訴訟能力,需要監護人代理。準備的材料有訴訟狀、對方收入證明、對方沒有支付的證據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