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權會怎麼處理

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權會怎麼處理
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權是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種權利。
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應當協助擁有探視權的一方行使該權利。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