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撫養權變更協議書
甲方:年齡、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工作單位
乙方:年齡、性別、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證號、工作單位
甲乙雙方本着對孩子負責的態度,兩人經協商同意,決定變更孩子撫養權,將孩子交由甲(乙)撫養,並達成如下協議:
1、撫養權變更後,孩子由甲(乙)方撫養,直至年滿18週歲,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18週歲以後,孩子可以自由選擇隨父、隨母生活。
2、撫養權變更後,甲(乙)方每月支付撫養費XXXX元,不承擔具體撫養工作,直至十八歲。十八歲後,孩子上學期間的撫養費,甲(乙)方仍應承擔。撫養費隨着孩子的年齡增長、物價的上漲,應適當的增加,具體由雙方另行協商。
3、撫養權變更後,甲(乙)方享有探望權,甲(乙)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
4、撫養權變更後,孩子開始上學,產生的學雜費等相關教育費用,每年甲乙雙方各交一學期(注:甲方上期,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終止求學。
5、撫養權變更後,孩子的醫藥費,憑相關發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6、以上所列各項,甲、乙雙方完全同意。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二、離婚撫養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如果是單獨的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並且雙方已經離婚,沒有必要對原來的離婚協議進行修改,直接籤一份撫養權變更協議即可,而且在孩子已經大於8週歲的情況下,就算要變更撫養權,也一定要提前跟孩子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