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後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

一、離婚後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

1、如果父母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就可以起訴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2、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會給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二、起訴孩子撫養權應該準備哪些方面的證據?

起訴要回孩子撫養權,法院會考慮雙方的工作性質、工作穩定性、經濟狀況等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爲原則判決歸誰撫養,因此可以從這些方面着手。

1、雙方基本條件。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經濟條件、教育程度等差異可能會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較高,可以對孩子學習方面進行指導。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4、孩子的意見。這一點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

綜上所述,有孩子的夫妻離婚,爲保障孩子得到比較好的照顧,應該由條件好的一方撫養。在爭取撫養權方面,雙方儘量協商解決,不行的話一方向法院起訴。在準備證據材料方面,應該收集自己有利於撫養的證據,比如收入證明、家庭經濟情況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