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即使夫妻離婚解除了婚姻關係的,此時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也還是存在,不能因爲離婚就免除對自己的撫養。這種情況下,註定只有一方可以獲得孩子的撫養權,而另一方則需要實際支付撫養費。那此時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夫妻離婚孩子由誰撫育

夫妻離婚後,是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夫妻間的相互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但是,這並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關係也就解除了對孩子的撫養、教育的義務。

2001年4月28日修正後公佈實施的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爲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由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夫妻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

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夫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修正後的婚姻法第36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也就是說,在哺乳期內,孩子是由母乳撫養的,一般應由母親直接撫養,而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二、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算?

在離婚案件中,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費應按照法律規定給付,雖然在個案中會有地區和經濟水平上的差異。

總的來說,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這可以透過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相信在看完了上文之後,大家對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的問題已經有所瞭解吧。通常由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實際支付撫養費,而此時確定撫養費數額需要根據子女的生活學習需要、父母的經濟收入以及當地的消費水平確定。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