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小孩的撫養權歸女方

什麼情況下小孩的撫養權歸女方

很多時候,在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纔會涉及到對撫養權確定歸屬,也就是說在夫妻離婚之後,孩子只能跟隨其中給一方生活。那這種情況下,如果由法官作出判決的話,一般什麼情況下小孩的撫養權歸女方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什麼情況下小孩的撫養權歸女方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母方照顧外孫子女的;

(6)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母生活的。

二、哪些情況下孩子會判給男方?

雖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總體是以強者的身份出現,因此,在孩子撫養權歸屬上,相對而言,男方處於相對被動的一面。在同等條件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完全可能的。

第一,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六,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本站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在知道了孩子會判給女方或者男方的具體情況,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女方或者是男方就應針對具體的情況進行調查取證,以便讓法官認定孩子跟隨自己生活會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從而將孩子判歸自己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