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離婚孩子撫養權爭取的有利條件?

哪些是離婚孩子撫養權爭取的有利條件?

哪些是離婚孩子撫養權爭取的有利條件?

1、雙方收入情況:雙方收入情況會給自己帶來有利條件,拿一方收入更好,能給孩子帶來更優異的生活環境,會爲自己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上有着有利條件。

2、雙方父母的基本條件:家庭的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長需要多人蔘與,所以就需要孩子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參與,所以這也是一個有利條件,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因素。

3、雙方的文化程度:雙方受過的文化程度對孩子的成長也是有重要影響,文化程度更高更有利。

4、居住條件:孩子被判給某一方就意味着和某一方在一起生活,居住環境也是影響孩子成長的重要因素,好的居住環境更能促進孩子更好的成長。

5、身體狀況:雙方的身體狀況是否健康,可以在此出體檢報告等相關,這是一個重要因素。

6、雙方是否有再婚對象,並且是否生育,未生育的一方有更多精力照顧孩子。

7、孩子的意見: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如果孩子在10週歲以上,法院會根據孩子的意見作爲重要依據,由孩子自主選擇,雖然這種手段比較殘忍,但是十歲孩子可以爲自己的以後生活進行選擇了。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女方在無重大疾病前提下,孩子一般會被判給女方,對於孩子年齡在2歲以上,十歲以下的情況下,法院會根據以下三點考慮。

(1)女方是否具備生育能力。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是否長期隨一方生活,突然改變生活環境會對孩子的成長不利。

(3)雙方是否再婚,婚後是否有其他子女。

此外,還可以收集並提供對對方不利的證據,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等等。

無論怎樣去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建議夫妻雙方一定要從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不要爲了自己的私念而影響孩子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