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的撫養費一年給多少錢?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一年給多少錢?

有的離婚夫妻在約定支付孩子撫養費的方式時,可能會選擇一年支付一次,這其實也是屬於分期支付中的一種情況,可以由離婚夫妻協商之後進行約定。但此時很多人比較關係的往往是離婚孩子的撫養費一年給多少錢這個問題,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解答疑惑吧。

一、離婚孩子的撫養費一年給多少錢

夫妻離婚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確定孩子的撫養費應該要多少: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的,可依當年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來定;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這與我國各地生活水平差異極大相聯繫。

二、離婚後撫養費如何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帳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爲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當事人可以選擇用哪種方式,也可以由法院判決。

其實也就是需要實際計算出撫養費的數額。但現實中,很多時候都是以月爲單位來支付撫養費的,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往往會用自己月收入的20%-30%作爲支付給孩子的撫養費,如果以年爲單位進行支付的話,則此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再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