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向法院申請保護是免費的嗎

是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不收取訴訟費用,申請人不需要提供擔保。
受害者本人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社區、公安機關、庇護所、婦聯、人民檢察院等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
申請人需提交表明受害者曾經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臨家庭暴力危險的初步證據,包括照片、病歷、法醫鑑定、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法院會在48小時內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可以代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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