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打110會如何處罰

家暴打110會如何處罰
律師解析: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受害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爲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1.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5.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其身心健康的;
7.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