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包括以下幾類:

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7)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