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婚後,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登記在一個人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需要當做個人財產,雙方最好籤個協議或者確認書,確認房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