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分割的共同財產,離婚後能否再次分割呢

離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有三種相關情形:
一、離婚時沒處理的共同財產,在離婚後仍然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
二、離婚後,發現對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爲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訂立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可以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因此,離婚時沒分割的共同財產,離婚後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主張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沒分割的共同財產,離婚後能否再次分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