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安置人有房屋份額嗎

有。只要拆遷中被認定爲安置人員,雖然安置房屋之後登記在一人名下,但該房屋中仍有安置人員的動遷安置權益,安置人員可以主張相應份額。
《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爲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被安置人有房屋份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