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父母贈與房子

贈與協議裏明示贈與一方。若已登記在兩人名下視爲贈與雙方。《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父母贈與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