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房屋怎麼分割?

離婚糾紛房屋怎麼分割?
律師解析:原則上來講,如果房產是在婚前由個人全額購買的,就屬於個人財產,不參與離婚財產分割;如果房產是在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參考下面的規則進行分割:
第一,夫妻協商如何分割房產。雙方如果就房產分割比例、分割方式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就尊重當事人的個人意願,依照當事人協商的結果進行分割;
第二,如果夫妻就分割房產的有關事項產生爭議,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確定分割方案。
法院在分割房產時,通常會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如果雙方都希望取得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價高者得的,法院應當准許;
2、如果只有一方希望獲得房產,則由評估機構依據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相應的補償另一方;
3、如果雙方都不想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在當事人申請拍賣後,再就拍賣所得價款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