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登記後給的彩禮離婚時能要回嗎

先登記後給的彩禮離婚時能要回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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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東北習俗給女方的彩禮錢離婚時能要回嗎

《<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要求離婚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而要求離婚的。

所以,如果按照東北習俗給女方的彩禮錢,沒有出現“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一般是不能要求返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