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怎樣算婚前財產

1、婚前一方全額買房,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下;
3、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進行公證約定爲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買房怎樣算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