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上戶異地辦理

小孩辦理入戶是必須提供出生證明纔可以辦理的,若公民因爲非正規機構生育寶寶導致無法提供出生證明的,一般都要求公民補辦出生證明以後,再帶上相關的出生證明原件,父母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等資料再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入戶的。

新生兒上戶異地辦理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