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約定離婚時放棄撫養權是否有效

夫妻協議離婚一方立字據主動放棄孩子撫養權,是無法律效力的。因爲,撫養子女也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是無權放棄撫養的權利義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婚內約定離婚時放棄撫養權是否有效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